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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【泡湯禁忌

1.高血壓、心臟病以及腦血管疾病的人,原則上是嚴禁泡湯,以免在水溫過高的情況下增加心臟負荷,導致引發腦中風及心肌梗塞。即使要泡,也要注意泡湯、泡澡的時候要注意,水溫不可太高(不可高於42度),或浸泡在水中太久,第一次下水不要超過10分鐘,之後每次下水不可超過15分鐘,並且不可泡超過心臟的位置以免因為血管一下擴張引發低血壓昏厥。

高血壓/水溫過高會使血管快速收縮,血壓上升,有引發中風危險。 

2. 糖尿病的患者,泡湯也不是很適合的活動,大多數的糖尿病患,都伴有周圍神經病變,像是手掌、腳掌感覺異常、麻木感,因此對浸泡溫度的敏度較差,容易燙傷,泡湯前先確認水溫,不可不注意。

3. 皮膚有傷口、潰爛或皮膚有嚴重感染、霉菌感染的人如:香港腳、溼疹的患者都不適合,易使傷口惡化,若有感染、過敏也不宜。

4. 懷孕前、後期的婦女也要避免泡溫泉,因為在懷孕初期,過熱的溫泉(通常39度以上),易造成胎兒畸形、流產、懷孕末期的婦女泡溫泉也容易造成早產。

5. 過敏性皮膚疾患者也不適合浸泡在高溫的泉水中,以免引發皮膚的熱效應,使皮膚出現發癢、紅疹塊狀的蕁麻疹。

6. 癌症病患、血友病、身體極度衰弱、腎衰竭、有嚴重感染與發燒的人都不適合泡湯。

7. 年齡較大的老人(80歲以上)、或過小的小孩都應避免泡湯;因為他們對於水溫較不敏感,容易燙傷。

8. 酒足飯飽、用藥後 吃飽後下水,可能消化不良,建議間隔3060分鐘後再泡湯;酒後也不宜泡湯,避免因溫熱作用使心跳加快、血壓上升,造成心臟負荷過重,而引起頭暈導致意外;用藥、熬夜、激烈運動後也不宜泡湯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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